#高等法院第七庭
#陳仲衡法官
#20200307爆炸 #審訊 [39/75]
*本案於36/75決定重新釐定新完整審期為100天
[是日進度]
D1何(36), D2李(25), D3吳(27), D4張(29)
D5楊(28), D6張(24), D7何(23), D8周(25)
🛑D1~D4 已還押逾56個月;D7 已還押逾32個月
控罪1:串謀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
控罪2: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控罪1的交替控罪)
控罪3: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
控罪4:企圖製造炸藥
--------------
🔹控方代表:外聘檢控官 #林芷瑩大律師 、#鄺潤雙大律師 、#雷明雋 高級檢控官 、#江華 檢控官
🔸辯方代表:
D1 #姚本成大律師,D2 #朱寶田大律師
D3 #梁耀煒大律師,D4 #張志輝大律師
D5 #陳偉彥大律師,D6 #林國輝大律師
D7 #郭憬憲大律師,D8 #麥健明大律師
========
[08:51] 開庭
主控繼續講解如何倚賴TG訊息(訊息只見以帳戶名發言,除D7不爭議用戶名,以下所指被告D* 只是主控根據製作列表在未有基礎前指出是那個被告所發言/回覆)及CCTV指稱D1 至D7在吻合時間出入宏創方單位推論參與
▪️2月7日羅湖爆炸
附件A,警方火車站搵到電路板,電子火柴等證物。同時也在D4電話找到相同物品相片,相信被告是用遙控器點燃電子火柴引爆。
▪️3月8日計劃將軍澳祭壇爆炸
📎2月9日
按時序表指羅湖事件後D1 早於2月9日在羣組指籌備下次8號將軍澳周同學祭壇晚上再次行動,其後再討論分工,D2草擬貼文呼籲眾籌,各人討論製造炸彈的原材料,並計劃以虛擬貨幣眾籌。
📎2月11日
D3問及氯氣彈
📎2月13日
群組討論氯氣彈,提及飛虎狗唔死都損傷功能,一疏散就會中受傷,D2提議佢5樓試。
📎2月18日
D3組內出在92簽頻道草擬「眾籌革命」貼文,其他人有修改。
📎2月25日
D1表示會去現場考察下,D5提到警方冇去搞祭壇。D1至D5在另一不知名群組再次討論行動
📎2月26日
D1、D3討論使用籌集資金,暫定星期五再開會。D1及D2討論搬倉,搬走啲嘢,D2上10/f住,5/f唔要。D2指要有系統:倉一個地方、製作一個地方、住一個地方,唔好留低罪證。D3提醒衆籌要出貼文。
📎2月28日
D1 去將軍澳 視察
📎2月29日
各人去西環碼頭以Chok墨魚掩飾開會討論將軍澳行動
📎3月1日
正式在92簽出衆籌貼文,包括O QR code 同Bitcoin教學
📎3月3日
D2曾在羣組留言今日6點測試,庭上播放CCTV 拍到D2及D4 於22:10 去503室,22:49 離開去1008室,2人中間再來回503及1008室,3月4日 00:56 時才離開大廈,控方指印證羣組對話去測試。
📎3月4日
D2至D4討論進行的氯氣彈測試,reaction time 17分鐘。D3在群組發放計劃圖寫有「TKO」、「車手」和「放置」,配合TG內容相信安排車手駕車3月7日運送炸彈到唐明街,之後會上山換車牌,3月8日引爆後眾人上山露營更衣易容,之後燒衫及劏車燒毁證據。D1 打算在92簽頻道假裝取消行動,但其實照計劃進行
📎3月7日 - 初步討論分工
D1負責購買爆炸品原材料和到場視察
D2買膠片等物料做祭壇
D3準備TG bot引爆程式
D4製作遙控器
D5負責採購假髮、假鬚等
D6管理眾籌資金
D7聯絡金主和哨兵
肥 (不知身份) 㩒制
J (不知身份) 車隊
各人也談及逃走安排,入長洲,上山燒衫,易容帶假髮黐假鬍鬚,D6質疑戴口罩看不到鬍鬚,D3回應2側可見。
📎3月5日
D1及D4 2人對話,計劃中打算製作20kg 炸藥,在傍放喇叭講「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在大羣組衆人討論炸彈運送、背景佈置、放炸彈時間。D4發送一張電路圖,可以見有sim卡。D1 及D2發放廁所測試煙火效果,D5發出一堆紙鶴相。
📎3月6日
D5建立TG 「烘培同好會0.3」羣組討論將軍澳行動,組內有D1至D6及不知名人士。D2發放廁所試爆煙火效果,因加了硫磺可見濃煙冒到門外。各人相約22:00在深水埗美荷樓開會。
📎其他證據
此外主控亦播放在D1、D2手提電話及D4 Macbook電腦內共找到二三十段影片,可見在宏創方廁所及一室內地點多次測試燃點炸藥,其中見到發出火及數次冒出大量白煙到門外。
警方拘捕前已鎖定目標,3月6日跟蹤十多人,其中監視到16:35 時D2去上海街5金店買角鉄,同日D1 及D7去鴨利洲藥材舖買硫磺,上述行動有CCTV呈堂,3人不爭議身份。
[13:45] 今日完
主控指明天開案陳詞仍需1小時,之後會讀出承認事實及將一些提及之證物呈堂。
#陳仲衡法官
#20200307爆炸 #審訊 [39/75]
*本案於36/75決定重新釐定新完整審期為100天
[是日進度]
D1何(36), D2李(25), D3吳(27), D4張(29)
D5楊(28), D6張(24), D7何(23), D8周(25)
🛑D1~D4 已還押逾56個月;D7 已還押逾32個月
控罪1:串謀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
控罪2: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控罪1的交替控罪)
控罪3: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
控罪4:企圖製造炸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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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代表:外聘檢控官 #林芷瑩大律師 、#鄺潤雙大律師 、#雷明雋 高級檢控官 、#江華 檢控官
🔸辯方代表:
D1 #姚本成大律師,D2 #朱寶田大律師
D3 #梁耀煒大律師,D4 #張志輝大律師
D5 #陳偉彥大律師,D6 #林國輝大律師
D7 #郭憬憲大律師,D8 #麥健明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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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1] 開庭
主控繼續講解如何倚賴TG訊息(訊息只見以帳戶名發言,除D7不爭議用戶名,以下所指被告D* 只是主控根據製作列表在未有基礎前指出是那個被告所發言/回覆)及CCTV指稱D1 至D7在吻合時間出入宏創方單位推論參與
▪️2月7日羅湖爆炸
附件A,警方火車站搵到電路板,電子火柴等證物。同時也在D4電話找到相同物品相片,相信被告是用遙控器點燃電子火柴引爆。
▪️3月8日計劃將軍澳祭壇爆炸
📎2月9日
按時序表指羅湖事件後D1 早於2月9日在羣組指籌備下次8號將軍澳周同學祭壇晚上再次行動,其後再討論分工,D2草擬貼文呼籲眾籌,各人討論製造炸彈的原材料,並計劃以虛擬貨幣眾籌。
📎2月11日
D3問及氯氣彈
📎2月13日
群組討論氯氣彈,提及飛虎狗唔死都損傷功能,一疏散就會中受傷,D2提議佢5樓試。
📎2月18日
D3組內出在92簽頻道草擬「眾籌革命」貼文,其他人有修改。
📎2月25日
D1表示會去現場考察下,D5提到警方冇去搞祭壇。D1至D5在另一不知名群組再次討論行動
📎2月26日
D1、D3討論使用籌集資金,暫定星期五再開會。D1及D2討論搬倉,搬走啲嘢,D2上10/f住,5/f唔要。D2指要有系統:倉一個地方、製作一個地方、住一個地方,唔好留低罪證。D3提醒衆籌要出貼文。
📎2月28日
D1 去將軍澳 視察
📎2月29日
各人去西環碼頭以Chok墨魚掩飾開會討論將軍澳行動
📎3月1日
正式在92簽出衆籌貼文,包括O QR code 同Bitcoin教學
📎3月3日
D2曾在羣組留言今日6點測試,庭上播放CCTV 拍到D2及D4 於22:10 去503室,22:49 離開去1008室,2人中間再來回503及1008室,3月4日 00:56 時才離開大廈,控方指印證羣組對話去測試。
📎3月4日
D2至D4討論進行的氯氣彈測試,reaction time 17分鐘。D3在群組發放計劃圖寫有「TKO」、「車手」和「放置」,配合TG內容相信安排車手駕車3月7日運送炸彈到唐明街,之後會上山換車牌,3月8日引爆後眾人上山露營更衣易容,之後燒衫及劏車燒毁證據。D1 打算在92簽頻道假裝取消行動,但其實照計劃進行
📎3月7日 - 初步討論分工
D1負責購買爆炸品原材料和到場視察
D2買膠片等物料做祭壇
D3準備TG bot引爆程式
D4製作遙控器
D5負責採購假髮、假鬚等
D6管理眾籌資金
D7聯絡金主和哨兵
肥 (不知身份) 㩒制
J (不知身份) 車隊
各人也談及逃走安排,入長洲,上山燒衫,易容帶假髮黐假鬍鬚,D6質疑戴口罩看不到鬍鬚,D3回應2側可見。
📎3月5日
D1及D4 2人對話,計劃中打算製作20kg 炸藥,在傍放喇叭講「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在大羣組衆人討論炸彈運送、背景佈置、放炸彈時間。D4發送一張電路圖,可以見有sim卡。D1 及D2發放廁所測試煙火效果,D5發出一堆紙鶴相。
📎3月6日
D5建立TG 「烘培同好會0.3」羣組討論將軍澳行動,組內有D1至D6及不知名人士。D2發放廁所試爆煙火效果,因加了硫磺可見濃煙冒到門外。各人相約22:00在深水埗美荷樓開會。
📎其他證據
此外主控亦播放在D1、D2手提電話及D4 Macbook電腦內共找到二三十段影片,可見在宏創方廁所及一室內地點多次測試燃點炸藥,其中見到發出火及數次冒出大量白煙到門外。
警方拘捕前已鎖定目標,3月6日跟蹤十多人,其中監視到16:35 時D2去上海街5金店買角鉄,同日D1 及D7去鴨利洲藥材舖買硫磺,上述行動有CCTV呈堂,3人不爭議身份。
[13:45] 今日完
主控指明天開案陳詞仍需1小時,之後會讀出承認事實及將一些提及之證物呈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