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卅九庭
#張潔宜法官
#0831灣仔 #暴動
🔥#判刑
陳(25) 🛑已還押6日
控罪:暴動
詳情:被控於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灣仔菲林明道交界同天樂里交界一帶近軒尼詩道,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
[09:59] 開庭
法官先向辯方代表指出不同意求情陳詞指被告之裝備均為保護性質罪責不重,張官引用上訴庭判詞對管有口罩、手套、雷射筆、噴漆及打火機等均可視為工具,而被告管有物品數量如手套口罩不止一件,加上被捕時身穿黑色衣物並戴上手套,因認罪沒有作供解釋物品用途,法庭可推論意圖直接參與暴動非單純在場壯大聲勢。律師回應被告物品只有口罩及手套,即場再索取指示下被告沒有作進一步解釋身上物品。
📌判刑:45個月監禁
蕳短理由:
以梁天埼上訴庭頒下多項因素考慮,法官收看控方片段後認為示威者攜帶自製武器及雷射筆等明顯是有備而來,現場示威人數眾多,佔據主要道路及作出破壞,行為挑戰警方權威。法庭以5年為量刑起點,只有認罪可作扣減25 %。
[10:36] 完庭
#張潔宜法官
#0831灣仔 #暴動
🔥#判刑
陳(25) 🛑已還押6日
控罪:暴動
詳情:被控於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灣仔菲林明道交界同天樂里交界一帶近軒尼詩道,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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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9] 開庭
法官先向辯方代表指出不同意求情陳詞指被告之裝備均為保護性質罪責不重,張官引用上訴庭判詞對管有口罩、手套、雷射筆、噴漆及打火機等均可視為工具,而被告管有物品數量如手套口罩不止一件,加上被捕時身穿黑色衣物並戴上手套,因認罪沒有作供解釋物品用途,法庭可推論意圖直接參與暴動非單純在場壯大聲勢。律師回應被告物品只有口罩及手套,即場再索取指示下被告沒有作進一步解釋身上物品。
📌判刑:45個月監禁
蕳短理由:
以梁天埼上訴庭頒下多項因素考慮,法官收看控方片段後認為示威者攜帶自製武器及雷射筆等明顯是有備而來,現場示威人數眾多,佔據主要道路及作出破壞,行為挑戰警方權威。法庭以5年為量刑起點,只有認罪可作扣減25 %。
[10:36] 完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