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鍾劍華被屈「港獨」做例子,我地見到極權根本好想將抗爭者聯繫上「港獨」衣個概念。
鍾劍華係值得敬重既學者/KOL,一向以溫和理性既態度去批評極權,佢根本完全無試過提倡過「港獨」,咁點解極權要屈佢呢?
因為我地提倡民主、自由、人權、法治,係現代社會好正常既事行為,所以極權根本無方法入罪,佢一定要夾硬屈「港獨」,用作司法迫害既理由。
我地追求民主自由既人士,一定要好小心同「港獨」分開,因為極權最想就係將所有抗爭人士都屈成港獨,方便制造理由迫害打壓。
港共極權雖然無恥,但係為左國際聲譽,佢唔可以明目張膽用「支持民主、支持人權」作為罪行,佢一定要搵「港獨」「外國勢力」衣D罪行去搞抗爭人士。
其實追求「民主自由人權法治」同追求「獨立」係兩樣唔同既野,真係要避免被極權將兩樣野撈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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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2 月 24 日
跨境鎮壓升級|學者鍾劍華無黨無派議政逾30年 「我從來沒有支持過港獨!」
文字:《追新聞》記者
反送中5年 國安時代 港聞
港警國安處周二(24日)新增通緝6名海外港人,當中包括香港民意研究所前副行政總裁鍾劍華,他是港府通緝的19人名單之中,唯一一人沒有任何政黨背景或參與任何社運組織,是一直以學者身份評論時政的移英港人,他在《追新聞》專欄「鍾劍華時評」親自回應兩大指控,指從來沒有支持過「港獨」,2020年退休後也想過返中國居住,不諱言是切切實實的一名「大中華膠」。
鍾劍華被控兩項罪名,包括被指今年5至6月期間透過平台鼓吹「港獨」,並於2020年12月至2023年11月期間,「乞求外國對中國和香港特區進行制裁、封鎖和採取敵對行動」,觸犯煽動分裂國家、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包括聯名要求外國制裁香港國安法法官和負責案件的檢控官,以及要求取消香港經貿辦的特權等。
鍾劍華表示,他從來沒有支持過「港獨」,認為是前特首梁振英炮製出來的「港獨議題」搞亂香港社會,自2014年雨傘運動後雖有少數人士提倡類似言論,但他一直認為「港獨唔係可行嘅安排,但我會包容唔同嘅意見」。他批評,港府以「國家安全」的偽命題,不斷在香港進行政治打壓,也違背了《基本法》對香港作出的各種承諾。
對於第二項指控,鍾回想去年英國曾有人發起取消香港駐倫敦經貿辦簽名運動,但當時他並沒有簽名;直至今年發生間諜案,有人再發起要求英國政府檢討經貿辦的存廢問題,「我覺得好離譜,再有人傳畀我,我簽咗。」他強調自己並非發起人,只是眾多參與簽署的其中一人,認為英國政府應要檢討香港經貿辦政策。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鍾重申,自己無黨無派,靠微薄積蓄生活,從沒開口叫人課金,而幫英國大部份平台作出評論也只是義務性質,沒有收取分毫;因為他相信在過去30年來以知識分子角度為社會建言,希望令香港變得更好,也是終身的職志;當初由香港來英「避秦」,都理解到香港在濫用國安法下,市民很難過正常生活,也難以容納批評的聲音。
他回想2019年中旬期間,港府當時一名問責官員,現已躋身政府團隊重要一員,曾鼓勵他決策部門也有留意其《AM730》專欄「社政聯想」議政內容,並作出相關回應。鍾說:「30幾年嚟,其實都係始終如一,初心不變,只想香港社會變得更好、變得更公平,兼顧唔同嘅人、政府聽唔同嘅聲音⋯⋯雖然我呢種言論不容於權勢,但不會辜負離鄉別井,得以保存的志向自由。」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周二(24日)召開記者會聲言,鍾劍華的社交平台有一些關於煽動分裂國家的留言,不論是他自己作出的留言,或轉載他人的留言都有,他亦明顯有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包括參加聯署呼籲制裁香港檢控官和法官,這些都是干犯有關罪行的例子。他說如果鍾覺得這些行為並非罪行,最簡單的辦法就是回港面對警方調查。
警務處副處長簡啟恩續稱,這批被通緝人士出賣國家和香港,罔顧港人利益,潛逃到海外後,繼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和損害香港社會利益的事;當局會採取一切措施切斷他們的資金鏈,一定會將他們的戶口凍結,提醒市民不要跟相關人士有任何金錢來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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