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庭
#高偉雄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103太古
#暴動 #有意圖而傷人
#審訊 [1/15]
D1:張(25) / D2容(32) / D3鄭(25) D4高(61) / D5 徐(20) / D6:鍾(36)
🛑D2容,D3鄭已還押逾22個月
控罪:
控罪1:暴動 [D1-D6]
被控於2019年11月3日,在香港鰂魚涌太古城太古城道18號太古城中心2期北座西面門外與其他人士參與暴動。
控罪2:有意圖而傷人[D1-D6]
被控於2019年11月3日,在香港鰂魚涌太古城太古城道18號太古城中心2期北座西面門外與其他人士,非法及惡意傷害陳真,並意圖對其造成身體嚴重傷害。(俗稱傷人17)
控罪3: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D1]
被控於2019年11月3日,在香港鰂魚涌太古城太古城道18號太古城中心2期地下018A舖 ”Adidas” 店舖外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19984及督察18533。
控罪4: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D2]
被控於2019年11月3日,在香港鰂魚涌太古城太古城道18號太古城中心2期北座西面門外,在上述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1支伸縮棍。
▪️背景:
中年無業漢陳真涉於 2019 年 11 月 3 日,於太古城中心外,咬甩前東區區議員趙家賢左耳及持刀傷人,陳真在施襲後疑遭人「私了」受傷倒地。警方事後拘捕 6 名男子,並提訴暴動罪及有意圖而傷人等罪。
----------------------
[上午進度]
📌答辯:
D1: 承認控罪1及2,❌否認控罪3 (控方同意控罪3存擋法庭)
D2: 承認控罪1、2及4
D3: 承認控罪1及2
D4至D6: ❌否認控罪1及2
==================
⚫️認罪被告 D1-D3
控方讀出修訂案情,庭上播放網上公開片段剪輯精華(蘋果日報,大紀員及南華早報等),D1-D3 同意案情。
[案情指D1, D2及D3被拍攝到參舆襲擊片段,D2曾手持伸縮棍、D3用垃圾桶擲向受害人,之後被發現運動鞋染血在逃走時被捕]
📌裁決
D1及D3: 控罪1及2罪名成立‼️
D2: 控罪1,2 及4罪名成立‼️
📌案件管理
D1-D3代表確認口頭求情可以在12月22日 1000進行,明白可能須等待其他人審訊完結才作判刑。
📌保釋
✅D1代申請原條件繼續保釋,控方不反對
🛑D2及D3 沒有保釋,須繼續還押
==================
⚫️不認罪被告 D4-D6
三被告代表明白本案因現剩下3人受審,同意法官預計8天可完成審訊。控方將傳召3名證人,另有2名警員應辯方而傳召,沒有警誡供詞,主要依賴呈堂之片段。法庭批准審訊時免除警署報到。
📌控方讀出以下文件
📎簡短開案陳詞
2019年反逃犯條例引致社會運動,網上有人號召2019年11月3日1700 時在太古城舉行集會並有人鏈路線圖,當天相當多人嚮應前往,人羣叫喊光時口號及包圍一些店舖,約1900時證人陳真出現,之後因同人口角及向人施襲被人追打致受傷送到東區醫院,傷勢可參考醫療報告。
D4被拍到用腳踢受害人陳真及屈曲其腳
D5早於下午6時已在場,拍到跳起踩向受害人
D6 爭議身份,控方指片段拍到1905時他在2樓,期後用雨傘多次打受害人
📎D4及D6之𠄘認事實 P16
-2019年11月3日約1900時證人陳真在太古城中心外襲擊一男一女,警方在互聯網下載14段片段並作截圖。警方其後拍攝受害人傷勢及現場相片及製作相冊,並製作太古城中心之草圖
-D4及D6事後被上門拘捕,D4居於太古城而D6則居於藍田。被捕後警方拍攝2人及家中檢取物品之相片
-受害人之醫療報告
-D4及D6 出入境紀錄顯示2人案發時沒有離港
-D4事後在場留下卡片,曾協助警方認人及在高等法院作證人,陳真最後被判監14年半
-證物鏈不受干擾
- 2人在香港沒有定罪紀錄
📎D5𠄘認事實 P17
-警方製作之太古城中心草圖
-警方互聯網下載3片段並作截圖
-片段拍攝到的事情均是真實
-受害人之醫療報告,事後拍攝受傷照片
-警方拍攝現場相片15張
-證物鏈不受干擾
-案發時居於觀塘,事後被上門拘捕及檢取證物並拍攝照片
-出入境紀錄顯示案發時沒有離港
-在香港沒有定罪紀錄
📎受害人 陳真2份醫療報告
控方指另有一醫療報告將以65b呈堂但仍需時同各被告商討
🎥播放P5精華片段
-陳真在商場外向1男1女施襲,2人倒地
-商場內陳真地上被人圍毆
- D4身穿西衭,用腳踢受害人陳真
- D5曾用腳踩陳真
🎥快速播放P6精華片段
- 控方指拍到D6現場出現
-一男子右手有紋身用雨傘襲擊陳真,控方立場此人是D6
以下非同意事實,只觸及開案陳詞
🎥播放P?精華片段
-商場外趙家贀被咬甩耳仔後情況
-陳真被市民制服地上,被人圍打,頭部流血
-警方事後在商場外列陣封鎖現場,D4向街上警方及記者講述目睹早前有人被襲受傷事件並交自己卡片予警員作日後聯絡作證。
1217 午休,1430繼續,控方指下午有機會傳召證人陳真
#高偉雄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103太古
#暴動 #有意圖而傷人
#審訊 [1/15]
D1:張(25) / D2容(32) / D3鄭(25) D4高(61) / D5 徐(20) / D6:鍾(36)
🛑D2容,D3鄭已還押逾22個月
控罪:
控罪1:暴動 [D1-D6]
被控於2019年11月3日,在香港鰂魚涌太古城太古城道18號太古城中心2期北座西面門外與其他人士參與暴動。
控罪2:有意圖而傷人[D1-D6]
被控於2019年11月3日,在香港鰂魚涌太古城太古城道18號太古城中心2期北座西面門外與其他人士,非法及惡意傷害陳真,並意圖對其造成身體嚴重傷害。(俗稱傷人17)
控罪3: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D1]
被控於2019年11月3日,在香港鰂魚涌太古城太古城道18號太古城中心2期地下018A舖 ”Adidas” 店舖外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19984及督察18533。
控罪4: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D2]
被控於2019年11月3日,在香港鰂魚涌太古城太古城道18號太古城中心2期北座西面門外,在上述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1支伸縮棍。
▪️背景:
中年無業漢陳真涉於 2019 年 11 月 3 日,於太古城中心外,咬甩前東區區議員趙家賢左耳及持刀傷人,陳真在施襲後疑遭人「私了」受傷倒地。警方事後拘捕 6 名男子,並提訴暴動罪及有意圖而傷人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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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進度]
📌答辯:
D1: 承認控罪1及2,❌否認控罪3 (控方同意控罪3存擋法庭)
D2: 承認控罪1、2及4
D3: 承認控罪1及2
D4至D6: ❌否認控罪1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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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罪被告 D1-D3
控方讀出修訂案情,庭上播放網上公開片段剪輯精華(蘋果日報,大紀員及南華早報等),D1-D3 同意案情。
[案情指D1, D2及D3被拍攝到參舆襲擊片段,D2曾手持伸縮棍、D3用垃圾桶擲向受害人,之後被發現運動鞋染血在逃走時被捕]
📌裁決
D1及D3: 控罪1及2罪名成立‼️
D2: 控罪1,2 及4罪名成立‼️
📌案件管理
D1-D3代表確認口頭求情可以在12月22日 1000進行,明白可能須等待其他人審訊完結才作判刑。
📌保釋
✅D1代申請原條件繼續保釋,控方不反對
🛑D2及D3 沒有保釋,須繼續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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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認罪被告 D4-D6
三被告代表明白本案因現剩下3人受審,同意法官預計8天可完成審訊。控方將傳召3名證人,另有2名警員應辯方而傳召,沒有警誡供詞,主要依賴呈堂之片段。法庭批准審訊時免除警署報到。
📌控方讀出以下文件
📎簡短開案陳詞
2019年反逃犯條例引致社會運動,網上有人號召2019年11月3日1700 時在太古城舉行集會並有人鏈路線圖,當天相當多人嚮應前往,人羣叫喊光時口號及包圍一些店舖,約1900時證人陳真出現,之後因同人口角及向人施襲被人追打致受傷送到東區醫院,傷勢可參考醫療報告。
D4被拍到用腳踢受害人陳真及屈曲其腳
D5早於下午6時已在場,拍到跳起踩向受害人
D6 爭議身份,控方指片段拍到1905時他在2樓,期後用雨傘多次打受害人
📎D4及D6之𠄘認事實 P16
-2019年11月3日約1900時證人陳真在太古城中心外襲擊一男一女,警方在互聯網下載14段片段並作截圖。警方其後拍攝受害人傷勢及現場相片及製作相冊,並製作太古城中心之草圖
-D4及D6事後被上門拘捕,D4居於太古城而D6則居於藍田。被捕後警方拍攝2人及家中檢取物品之相片
-受害人之醫療報告
-D4及D6 出入境紀錄顯示2人案發時沒有離港
-D4事後在場留下卡片,曾協助警方認人及在高等法院作證人,陳真最後被判監14年半
-證物鏈不受干擾
- 2人在香港沒有定罪紀錄
📎D5𠄘認事實 P17
-警方製作之太古城中心草圖
-警方互聯網下載3片段並作截圖
-片段拍攝到的事情均是真實
-受害人之醫療報告,事後拍攝受傷照片
-警方拍攝現場相片15張
-證物鏈不受干擾
-案發時居於觀塘,事後被上門拘捕及檢取證物並拍攝照片
-出入境紀錄顯示案發時沒有離港
-在香港沒有定罪紀錄
📎受害人 陳真2份醫療報告
控方指另有一醫療報告將以65b呈堂但仍需時同各被告商討
🎥播放P5精華片段
-陳真在商場外向1男1女施襲,2人倒地
-商場內陳真地上被人圍毆
- D4身穿西衭,用腳踢受害人陳真
- D5曾用腳踩陳真
🎥快速播放P6精華片段
- 控方指拍到D6現場出現
-一男子右手有紋身用雨傘襲擊陳真,控方立場此人是D6
以下非同意事實,只觸及開案陳詞
🎥播放P?精華片段
-商場外趙家贀被咬甩耳仔後情況
-陳真被市民制服地上,被人圍打,頭部流血
-警方事後在商場外列陣封鎖現場,D4向街上警方及記者講述目睹早前有人被襲受傷事件並交自己卡片予警員作日後聯絡作證。
1217 午休,1430繼續,控方指下午有機會傳召證人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