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中院12月30日一审宣判“邯郸初中生遇害案”。
张某某、李某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和有期徒刑12年;马某某在共同故意杀人犯罪中未参与犯罪预谋,未实施具体加害行为,不予刑事处罚,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新华社)
张某某、李某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和有期徒刑12年;马某某在共同故意杀人犯罪中未参与犯罪预谋,未实施具体加害行为,不予刑事处罚,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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