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奴法典1 (1).pdf
无论她的丈夫缺乏美德,或寻求享乐,或缺乏良好品质,但(然而)丈夫必须经常被忠诚的妻子当作神来崇拜。“成為母親是女人被創造的目的,成為父親是男人的目的;因此,宗教儀式在吠陀中規定(由丈夫)與妻子一起進行。”。
“喝酒、与恶人交往、与丈夫分居、在外闲逛、在不合时宜的时间睡觉、住在其他男人的房子里,是女人毁灭的六个原因。”。
“一个女孩,一个年轻妇女,甚至一个老年人,任何事情都不能独立完成,即使是在她自己的房子里。在童年时,女性必须服从她的父亲;在青年时,她必须服从她的丈夫;当她的丈夫去世时,她必须服从她的儿子。女人永远不能独立。”以上出自印度教經典 摩奴法典 如果單從比較宗教學的角度 印度教比伊斯蘭更反女權
理想中的女權應該遵照印度教傳統,理由是印度教並不像伊斯蘭如此激進,比方說婚外情對女人的懲罰是(“任何與已婚婦女通奸的人應被罰款,並遭受身體懲罰。”)可以鞭打,對比伊斯蘭教的處罰是(“犯姦淫的男女,每人鞭打一百下。”(24:2)),伊斯蘭是規定一百下,印度教是身體的懲罰加上罰款,明顯印度教比較溫和,比較容易被社會接受,此外,印度教是是著重家庭的宗教,如摩奴法典提到"一个女孩,一个年轻妇女,甚至一个老年人,任何事情都不能独立完成,即使是在她自己的房子里。在童年时,女性必须服从她的父亲;在青年时,她必须服从她的丈夫;当她的丈夫去世时,她必须服从她的儿子。女人永远不能独立。”伊斯蘭完全沒規定,此外,有鑑於台灣多神宗教社會,印度教在台灣有生存土壤,嚴格的一神論伊斯蘭教是毫無空間,塔利班政權無法建立,但與之類似的RSS(Rashtriya Swayamsevak Sangh,民族志愿服务团)印度教極右派政權卻有建立的可能
在印度教中,婚姻被視為至高無上的神聖聯盟,這種聯盟不僅僅是兩個人的結合,而是神聖秩序的一部分。吠陀經明確規定,婚姻只能存在於男人與女人之間,這是神所設立的唯一合法聯合。任何試圖挑戰這一神聖規定的行為,諸如同性婚姻,都是對印度教核心價值的徹底背叛,是對神聖律法的公開褻瀆。
投稿文章,以上觀點非本群立場,作者:@國家 社會種性主義萬歲
“喝酒、与恶人交往、与丈夫分居、在外闲逛、在不合时宜的时间睡觉、住在其他男人的房子里,是女人毁灭的六个原因。”。
“一个女孩,一个年轻妇女,甚至一个老年人,任何事情都不能独立完成,即使是在她自己的房子里。在童年时,女性必须服从她的父亲;在青年时,她必须服从她的丈夫;当她的丈夫去世时,她必须服从她的儿子。女人永远不能独立。”以上出自印度教經典 摩奴法典 如果單從比較宗教學的角度 印度教比伊斯蘭更反女權
理想中的女權應該遵照印度教傳統,理由是印度教並不像伊斯蘭如此激進,比方說婚外情對女人的懲罰是(“任何與已婚婦女通奸的人應被罰款,並遭受身體懲罰。”)可以鞭打,對比伊斯蘭教的處罰是(“犯姦淫的男女,每人鞭打一百下。”(24:2)),伊斯蘭是規定一百下,印度教是身體的懲罰加上罰款,明顯印度教比較溫和,比較容易被社會接受,此外,印度教是是著重家庭的宗教,如摩奴法典提到"一个女孩,一个年轻妇女,甚至一个老年人,任何事情都不能独立完成,即使是在她自己的房子里。在童年时,女性必须服从她的父亲;在青年时,她必须服从她的丈夫;当她的丈夫去世时,她必须服从她的儿子。女人永远不能独立。”伊斯蘭完全沒規定,此外,有鑑於台灣多神宗教社會,印度教在台灣有生存土壤,嚴格的一神論伊斯蘭教是毫無空間,塔利班政權無法建立,但與之類似的RSS(Rashtriya Swayamsevak Sangh,民族志愿服务团)印度教極右派政權卻有建立的可能
在印度教中,婚姻被視為至高無上的神聖聯盟,這種聯盟不僅僅是兩個人的結合,而是神聖秩序的一部分。吠陀經明確規定,婚姻只能存在於男人與女人之間,這是神所設立的唯一合法聯合。任何試圖挑戰這一神聖規定的行為,諸如同性婚姻,都是對印度教核心價值的徹底背叛,是對神聖律法的公開褻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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