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这个案子,已经不是“荒唐”的问题了
“智障抢劫犯”李四强,在死亡8年后,终于迎来了最终的判决。 8月15日,广东汕头龙湖区法院就“智障男子抢劫案”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向李四强亲属赔偿234万余元。 李四强无罪了,家人获得国家赔偿234万,可李四强早就死了,死之前还背负着“抢劫犯”的罪名。 “智障男子抢劫案”一点都不复杂,但却非常离奇。 2007年,患有智力残疾的安徽人李四强离家出走,流落到江苏省南京市。 不久后,南京警方在检查外来暂住人口时,发现了在当地打工的李四强。 南京警方在李四强身上找到了一张身份证,身份证主人叫“刘西文”,是一名在逃的罪犯,曾在广东汕头犯下多起抢劫案。 随后李四强被抓,并因为那张身份证,被当做“刘西文”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