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埔街坊,我們文宣草擬了一份給各大屋苑保安管理處的信件template🙊🙊🙊
大家隨便使用,盡可能確保自己人生安全🙊🙊🙊
敬啟者:
鑑於近日在各地區的示威、集會、遊行中,警方多次於未有搜查令下,擅闖私人地方及住宅範圍。明天八月五日(星期一)的大埔集會,及下星期六的大埔遊行,我們非常擔憂上述情況再現。
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第二章第18(1)條,和條例第28條,法團負有法律責任去妥善管理和維修大廈的公用部分,並須採取 一切合理必須的措施,以執行公契載明有關大廈的控制、管理、行政事宜的責任。
根據《大廈保安人員需知》第三章,保安人員的主要職責是保障他人生命財產的安全,防止任何人未經許可進入大廈。訪客出入大廈的記錄,應登記在訪客登記冊上,而登記冊應按照業主立案法團或大廈管理層的指示備存。
根據《警隊條例》第50(3)及(4)條,警方有明確的拘捕目標或手令,方可在未得同意下合法進入私人地方,不可強行闖破任何地方,否則如同破門進入。
基於居民安全,現促請 貴委員會/管理處盡快安排會議或相應措施,向各專業保安員提供明確指引,盡力保障保安職員及住戶的人身安全,亦確保符合所有法例規則。
一同保護居民,守護大埔。
此致
(機構名稱)
大埔居民
二零一九年八月四日
#給各屋苑保安管理處的信函
大家隨便使用,盡可能確保自己人生安全🙊🙊🙊
敬啟者:
鑑於近日在各地區的示威、集會、遊行中,警方多次於未有搜查令下,擅闖私人地方及住宅範圍。明天八月五日(星期一)的大埔集會,及下星期六的大埔遊行,我們非常擔憂上述情況再現。
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第二章第18(1)條,和條例第28條,法團負有法律責任去妥善管理和維修大廈的公用部分,並須採取 一切合理必須的措施,以執行公契載明有關大廈的控制、管理、行政事宜的責任。
根據《大廈保安人員需知》第三章,保安人員的主要職責是保障他人生命財產的安全,防止任何人未經許可進入大廈。訪客出入大廈的記錄,應登記在訪客登記冊上,而登記冊應按照業主立案法團或大廈管理層的指示備存。
根據《警隊條例》第50(3)及(4)條,警方有明確的拘捕目標或手令,方可在未得同意下合法進入私人地方,不可強行闖破任何地方,否則如同破門進入。
基於居民安全,現促請 貴委員會/管理處盡快安排會議或相應措施,向各專業保安員提供明確指引,盡力保障保安職員及住戶的人身安全,亦確保符合所有法例規則。
一同保護居民,守護大埔。
此致
(機構名稱)
大埔居民
二零一九年八月四日
#給各屋苑保安管理處的信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