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办理跨境赌博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办理跨境赌博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通知,《意见》明确了关于跨境赌博共同犯罪的认定,其中明知他人实施开设赌场犯罪,为其提供场地、技术支持、资金、资金结算等服务的,以开设赌场罪的共犯论处。 关于跨境赌博关联犯罪的认定:为赌博犯罪提供资金、信用卡、资金结算等服务,构成赌博犯罪共犯,同时构成非法经营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收益罪等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网络赌博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构成赌博犯罪共犯,同时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