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收信部
3月11日,我將就一宗暴動案件受審。
一直無同大家講過,雖然其實只要喺Google search我中文全名,撇除同浸大有關嘅新聞,就會見到相關法庭新聞。
據非正式統計,每個因為社運案件上庭嘅人,總有擔心過被人search全名,特別係搵工或搵書讀時。
「無罪推定」原則,被告在經過公平審訊而被定罪前,應被視為無罪。但事實上,好多時候哪怕未經定罪,某些人早已審先判,為「我哋」貼上「暴徒」標籤。
呢一年間,我接受過唔少訪問,感謝各位記者朋友願意為我保守呢個「秘密」。百般無奈,要來嘅始終要來。下星期一就開審,諗過繼續避而不談,但比起大家到時從報導中得知,我想自己親口講出嚟。
而家呢宗暴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