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婆婆」違口罩令罪名不成立 官指兩警記事冊令人相信極可能有錄影 卻未能提供片段 「法庭非常質疑同難以接受」
【庭刊】人稱「鄭婆婆」的鄭於3年前的六四晚上,在坑口保良局馮晴紀念小學外被票控違反口罩令,她不認罪受審,今(21日)在觀塘法院裁決。暫委裁判官鄧子楷裁決指,就被告拉開口罩的時間,女警聲稱維持5秒,男督察則指歷時8至10分鐘,證供差異太大,法庭不能安心接納。
鄧官特別提到,兩名警員各自在其警員記事冊上,均有「令人極度相信」他們曾以隨身攝錄機拍攝的紀錄,然而兩人作供時卻「巧合」地一同聲稱只是「處於戒備狀態」,當中一人解釋「寫錯」,態度迴避,鄧官直言「百思不得其解」、「除非佢有事唔想披露」。鄧官分析後,認為兩人極有可能曾經錄影,但不知為何未能向法庭提供片段,批評指「做法令法庭非常質疑同難以接受」,故對兩人的證供有所保留,最終裁定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鄭婆婆」聞判後在庭外表示,現時終可安心做義工,又形容裁判官明察秋毫。(全文)
#20241121新聞 #六四32 #20210604坑口
【庭刊】人稱「鄭婆婆」的鄭於3年前的六四晚上,在坑口保良局馮晴紀念小學外被票控違反口罩令,她不認罪受審,今(21日)在觀塘法院裁決。暫委裁判官鄧子楷裁決指,就被告拉開口罩的時間,女警聲稱維持5秒,男督察則指歷時8至10分鐘,證供差異太大,法庭不能安心接納。
鄧官特別提到,兩名警員各自在其警員記事冊上,均有「令人極度相信」他們曾以隨身攝錄機拍攝的紀錄,然而兩人作供時卻「巧合」地一同聲稱只是「處於戒備狀態」,當中一人解釋「寫錯」,態度迴避,鄧官直言「百思不得其解」、「除非佢有事唔想披露」。鄧官分析後,認為兩人極有可能曾經錄影,但不知為何未能向法庭提供片段,批評指「做法令法庭非常質疑同難以接受」,故對兩人的證供有所保留,最終裁定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鄭婆婆」聞判後在庭外表示,現時終可安心做義工,又形容裁判官明察秋毫。(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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