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0年初到2002年底,我和纽约的“直接行动网络”(Direct Action Network,简称DAN)一起工作;它是一个负责组织群众行动的重要团体,也是当时纽约的全球正义运动的一部分。从技术上讲,DAN其实不算一个团体,而是一个去中心的网络,它基于直接民主原则、按照一种精心设计且确实非常有效的共识过程的形式运作。它在创造新组织形式的持续努力中发挥了核心作用,我此前的文章中也写到过。DAN存在于一个纯粹的政治空间中;它没有具体的资源,甚至没有多少重要的需要管理的资金。后来有一天,有人给了DAN一辆车,这辆车引起了一场规模不大却持续不断的危机。我们很快就发现按照法律,一个去中心化的网络是没法拥有一辆车的。车可以归个人所有,或者归公司所有,公司也是虚拟的个人,但它无法属于一个网络。除非我们愿意把自己注册成一个非盈利机构(这就需要彻底重组,还有放弃我们的大部分平等主义原则),否则唯一的权宜之计是找到一个愿意出于法律目的宣称自己是车主人的志愿者。但如果这样,这个人就要支付所有的罚款、保险费、提供允许他人开车出州的书面许可,当然如果汽车被扣押,也只有他能取回汽车。没过多久,DAN的这辆车就成了一个长期问题,我们干脆不要它了。
telegra.ph/大卫格雷伯反向的革命--附录-08-13 | source
telegra.ph/大卫格雷伯反向的革命--附录-08-13 | sou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