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港人案早前宣判,其中 10 名成人被告分別被判監 7 個月至 3 年。12 港人關注組今(15 日)在 Facebook 發文,指家屬可以在完成檢疫隔離後探訪被囚的港人,但須事先申請及遵守一系列要求,包括不能送上禦寒衣物在內的物品、每月只可探訪 2 次,每次探訪限時 1 小時。10 人之中,喬映瑜和鄧棨然的服刑地點仍未告知家屬。
根據關注組貼文,只有直系親屬可以探訪,每月只能探訪 2 次,須透過「粵省事」app 預約。探訪的家屬亦須帶備文件,包括 7 日內的檢測報和及親屬證明等。每次的探訪不多於 1 小時,每次最多 3 人。探訪的形式為當面會見,但不能送上任何物資,包括禦寒衣物。
而探訪的家屬亦須先完成 14 天隔離及 7 天「社區隔離」,家屬須選擇在哪個社區作 7 天社區隔離,並需要自行安排住宿,期間不得參與集體活動,進出社區亦須向「社區區長」或「領導」申請。
關注組亦引述官派律師指,判決書已發出並會交給當事人,但卻沒有正面回應家屬會否收到判決書。另外,10 人中被控「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的鄧棨然及喬映瑜,其服刑地點仍未確定,正待法院通知。
另見:https://bit.ly/38L9b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