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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國安法沒追溯力 如繼續犯事可參考過往兩年證據
全國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港區國安法草案,基本法委員會下午完成討論後,常委會將決定是否把法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公布實施。據了解,法例列明分裂、顛覆、恐怖活動和勾結外部勢力等4項罪行的罰則,按情節嚴重性分幾級,包括可判監3年、5年和10年,最嚴重可判終身監禁,條文所用的字眼是「無期徒刑」,但不包括内地《刑法》關於危害國安罪行的罰則「剝奪政治權利」。據悉,法例沒有提及追溯力,但消息人士舉例指,如果法例公布實施後,過往兩年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人繼續涉嫌犯事,有關人士過往涉嫌犯事的證據,可能作為在法庭上的舉證參考。消息又指,法例列明在三種特定情形下,中央可以行使管轄權,包括特區執行不到、沒有辦法做到或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情況,具體安排是特首或駐港國安公署提出要求,經過雙方商討後,向中央提出將有關的嚴重案件送交內地審理,最終決定權在中央。消息人士指,99%的國安案件都由特區負責,尊重香港的法律和機制,除非「搞唔掂」才由中央出手。
2020-06-30 14:35:29
全國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港區國安法草案,基本法委員會下午完成討論後,常委會將決定是否把法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公布實施。據了解,法例列明分裂、顛覆、恐怖活動和勾結外部勢力等4項罪行的罰則,按情節嚴重性分幾級,包括可判監3年、5年和10年,最嚴重可判終身監禁,條文所用的字眼是「無期徒刑」,但不包括内地《刑法》關於危害國安罪行的罰則「剝奪政治權利」。據悉,法例沒有提及追溯力,但消息人士舉例指,如果法例公布實施後,過往兩年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人繼續涉嫌犯事,有關人士過往涉嫌犯事的證據,可能作為在法庭上的舉證參考。消息又指,法例列明在三種特定情形下,中央可以行使管轄權,包括特區執行不到、沒有辦法做到或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情況,具體安排是特首或駐港國安公署提出要求,經過雙方商討後,向中央提出將有關的嚴重案件送交內地審理,最終決定權在中央。消息人士指,99%的國安案件都由特區負責,尊重香港的法律和機制,除非「搞唔掂」才由中央出手。
2020-06-30 14:3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