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犯罪出现新手法:利用虚拟币及第三方非法平台洗钱
明知陈某乙(另案处理)因涉嫌集资诈骗犯罪被公安机关调查并出逃香港,被告人陈某甲仍先后通过其个人账户将陈某乙涉嫌犯罪取得的赃款人民币300万元转账给陈某乙,并将陈某乙用赃款购买的车辆低价出售得款人民币90余万元后购买比特币转给陈某乙。经浦东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陈某甲以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罚金20万元。 这是在昨天下午上海市检察院在2019年上海金融检察白皮书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2019年上海市检察机关惩治金融犯罪典型案例之一。 据介绍,从2019年检察机关办理的金融犯罪案件来看,非法金融平台作用凸显,洗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后续型、帮助型金融犯罪较为突出。当前金融违法犯罪行为手法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