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政府:正討論修訂《入境條例》倡入境處長可拒乘客出境 禁走佬
《入境條例》倡入境處長可拒乘客出境 大律師公會:限制離港權力不受約束 令人不安
立法會正在審議《2020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相關法案的小組委員會正討論條例的草案修訂。修例內容包括保安局局長可以賦權予入境處處長等人,指示某運輸工具不可運載某人。大律師公會今日(11日)發表文件指,對這項修例建議深感憂慮,條文賦予入境處處長明顯不受約束的權力,限制香港市民及其他人離開香港;而修例條文中無列明這種具侵入性的權力可以在哪些理由下行使,亦無解釋賦權的必要性,令人不安。
《2020 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第 3 條建議,在《入境條例》中加入新訂第 6A 條,賦權保安局局長訂立規例向入境處處長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