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參與反送中運動被定罪兒童的統計
//反修例運動各場抗爭之中,有過萬人被捕,有約2000人為中、小學生,當中約有1,747名是18歲以下人士(至今年10月底)。
近年鮮見有這樣龐大數目的兒童因參與社會運動而被捕、被檢控,這絕對應視為一場重大的剝削兒童權利的危機,應被妥善記錄,並受密切監察,讓世界關注。
因此以下輯錄了個人對反修例運動至能記錄到的18歲以下抗爭者判刑統計的部分資料,資料透過各大傳媒的新聞報導、網絡消息及Telegram頻道「法庭文字直播台」的公開資訊收集而成。因搜集途徑和方式有極大限制和困難,資料未必能準確反映所有未成年被告的狀況,僅供參考。
截至12月31日的公開資料,未成年人(涉案時18歲以下)被告暫時已判刑的有62位,當中有5位被判囚,刑期由3星期至3年零10個月不等;7位被判入勞教所;15位判入更生中心;25位判感化令;8位判社會服務令;2位罰款,數宗案件亦有作出賠償令。當中涉及最多的罪名是刑事毀壞,共有18項,其他較常見包括有意圖而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可作非法用途工具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等。
至於獲簽保守行為/不提證據起訴的只少有59位(但很多時候未獲新聞報導,估計與實際數字存有頗大落差),4位兒童被頒下保護令,撤銷控罪。
有11位未成年被告經審訊後罪名不成立,無罪釋放。
最少9位被告因證據不足等獲撤銷控罪,但當中有2位曾遭還柙1個多星期,在高院批出保釋後兩個多月內曾每日到警署報到並遵守宵禁令。
而律政司曾就當中3宗案件涉及4名14-16歲兒童的判刑向上訴庭申請覆核,當中原判感化18個月,其中9個月須入住兒童及青少年院舍改為判入勞教中心(CAAR 1/2020);12個月感化令改為社會服務令120小時(CAAR7/2020);12個月保護令改為感化令12個月、12個月保護令改為社會服務令80小時(CAAR3/2020)。亦有一宗向原審法官申請覆核獲接納由感化1年改為社會服務令140小時。
目前尚有多宗未成年人被告案件有待審訊。//
📍全文:【立場新聞】(撰文:孫曉嵐)
//反修例運動各場抗爭之中,有過萬人被捕,有約2000人為中、小學生,當中約有1,747名是18歲以下人士(至今年10月底)。
近年鮮見有這樣龐大數目的兒童因參與社會運動而被捕、被檢控,這絕對應視為一場重大的剝削兒童權利的危機,應被妥善記錄,並受密切監察,讓世界關注。
因此以下輯錄了個人對反修例運動至能記錄到的18歲以下抗爭者判刑統計的部分資料,資料透過各大傳媒的新聞報導、網絡消息及Telegram頻道「法庭文字直播台」的公開資訊收集而成。因搜集途徑和方式有極大限制和困難,資料未必能準確反映所有未成年被告的狀況,僅供參考。
截至12月31日的公開資料,未成年人(涉案時18歲以下)被告暫時已判刑的有62位,當中有5位被判囚,刑期由3星期至3年零10個月不等;7位被判入勞教所;15位判入更生中心;25位判感化令;8位判社會服務令;2位罰款,數宗案件亦有作出賠償令。當中涉及最多的罪名是刑事毀壞,共有18項,其他較常見包括有意圖而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可作非法用途工具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等。
至於獲簽保守行為/不提證據起訴的只少有59位(但很多時候未獲新聞報導,估計與實際數字存有頗大落差),4位兒童被頒下保護令,撤銷控罪。
有11位未成年被告經審訊後罪名不成立,無罪釋放。
最少9位被告因證據不足等獲撤銷控罪,但當中有2位曾遭還柙1個多星期,在高院批出保釋後兩個多月內曾每日到警署報到並遵守宵禁令。
而律政司曾就當中3宗案件涉及4名14-16歲兒童的判刑向上訴庭申請覆核,當中原判感化18個月,其中9個月須入住兒童及青少年院舍改為判入勞教中心(CAAR 1/2020);12個月感化令改為社會服務令120小時(CAAR7/2020);12個月保護令改為感化令12個月、12個月保護令改為社會服務令80小時(CAAR3/2020)。亦有一宗向原審法官申請覆核獲接納由感化1年改為社會服務令140小時。
目前尚有多宗未成年人被告案件有待審訊。//
📍全文:【立場新聞】(撰文:孫曉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