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епост из: 教協(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
【特別事假知多啲】
早前有傳媒引述教育局局長於節目時的言論,並於報導標題指出教師事假只可用於紅白二事。
教協指出,根據《資助則例》的規定,常額教師可因重要的緊急事故,向校方申請放取每學年最多2天的特別有薪事假,而此類假期是不可累積的。
《資助則例》並沒有規限放取這2天特別有薪事假的原因,如教師有緊急事情,他們須按學校既定的請假手續辦理,請示校長/校董會是否批准他/她放取這2天特別有薪事假。
要留意的是,這2天特別有薪事假是酌情批准給教師以處理突發事件,教協認為學校與教師之間應保維持良好僱傭關係,校方宜充分考慮教師申請事假的原因,酌情處理有關申請。
同工如有任何查詢,請聯絡教協權益及投訴部(2780-7337)。
早前有傳媒引述教育局局長於節目時的言論,並於報導標題指出教師事假只可用於紅白二事。
教協指出,根據《資助則例》的規定,常額教師可因重要的緊急事故,向校方申請放取每學年最多2天的特別有薪事假,而此類假期是不可累積的。
《資助則例》並沒有規限放取這2天特別有薪事假的原因,如教師有緊急事情,他們須按學校既定的請假手續辦理,請示校長/校董會是否批准他/她放取這2天特別有薪事假。
要留意的是,這2天特別有薪事假是酌情批准給教師以處理突發事件,教協認為學校與教師之間應保維持良好僱傭關係,校方宜充分考慮教師申請事假的原因,酌情處理有關申請。
同工如有任何查詢,請聯絡教協權益及投訴部(2780-7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