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学生嫖娼时间太长,女子报警,律师:第21分钟起算强奸
文章来源:朝读天下、刑事审判、律法易学堂等 案例 21岁的大学生朱某半夜在火车站附近被女子领到住宿的地方,该女子问朱某是否需要泄火,价格便宜。朱某同意后,交了50元与48岁的卖淫女牛某达成嫖娼协议。但是,因为年少气盛,朱某20分钟还没有与牛某完成性行为。牛某为接下一单生意,催促朱某快一点,并说一般人都是5分钟就结束了,有这时间她都做5单了。朱某正在兴致头上依然不紧不慢,牛某于是拒绝继续发生性关系。朱某大怒,对牛某殴打几拳后强行与其发生了关系,又过20分钟后朱某完成。牛某觉得委屈立即报警,经过鉴定其被打成轻伤。 朱某和牛某卖淫嫖娼的行为应当予以行政处罚 朱某以金钱交换性行为的机会,而牛某为了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