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東區裁判法院第八庭
#鄭紀航裁判官
#0611上環 #判刑🔥
👤馬(20) 還押中🛑
控罪:
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告明白及了解勞教報告,惟被告身體不適合勞教中心,而更生中心的選項亦因被告剛滿21歲不適合。
判刑理由
被告經審訊後裁定藏有攻擊性武器罪成,案發時被搜出3種不同噴罐,均包上打火機。
該3噴罐被政府化驗師黃博士化驗後證實可以噴出0.5米至1.5米(按:不確定係咪仲有支再遠d) 火燄,案發時被告管有該物品自用或供人使用都是危險行為。
由於被告在4月時年滿21歲,不合適判處更生中心,而勞教中心則因被告健康狀況不適合,因此只剩監禁一個選擇。
參考多個案例後,認為被告所管的噴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