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瞞日報
【愛瞞報道】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使用國旗奏唱國歌規定 違反法規有處罰?張永春:只作引導要求 無具體法律處罰
行政會今(23日)完成討論《修改〈使用國旗、國徽、區旗、區徽及奏唱國歌的具體規定〉》行政法規草案,將於下週二(27日)起生效。有傳媒關注市民違反有關法規是否有處罰?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長張永春指,法規只是作出引導和要求,若違反沒有具體法律處罰。
張永春表示,為配合已獲立法會審議通過的《修改〈國旗、國徽及國歌的使用及保護〉》法案,有需要對補充法規第5/2019號行政法規進行修改。
主要內容包括:
一、增加具條件的本地學制正規教育的幼兒教育學校,須在學校進行教育活動的日子展示或升掛國旗;同時,增加大型公共文化及體育設施須在開放日展示或升掛國旗及區旗。
二、增加國家憲法日(12月4日)為須在指定地點展示或升掛國旗和區旗的重要節日,並規定由市政署管理的大型廣場和公園等公共地方亦須在重大慶典和節日展示或升掛國旗和區旗。
三、明確舉行升旗儀式時,須奏唱國歌,並規定在國旗升起的過程中,在場人士須面向國旗肅立、行注目禮或按照規定要求敬禮,不得作出有損國旗尊嚴的行為。
四、規定如舉辦活動期間展示或使用國旗和區旗,主辦者在活動結束後須收回或妥善處理現場的國旗和區旗。
五、增加對指定網站須使用國徽圖案的規定。行政長官辦公室、特區政府入口網、立法會、法院及檢察院的網站,以及行政長官指定的其他網站須在首頁顯著位置使用國徽圖案。
【愛瞞報道】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使用國旗奏唱國歌規定 違反法規有處罰?張永春:只作引導要求 無具體法律處罰
行政會今(23日)完成討論《修改〈使用國旗、國徽、區旗、區徽及奏唱國歌的具體規定〉》行政法規草案,將於下週二(27日)起生效。有傳媒關注市民違反有關法規是否有處罰?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長張永春指,法規只是作出引導和要求,若違反沒有具體法律處罰。
張永春表示,為配合已獲立法會審議通過的《修改〈國旗、國徽及國歌的使用及保護〉》法案,有需要對補充法規第5/2019號行政法規進行修改。
主要內容包括:
一、增加具條件的本地學制正規教育的幼兒教育學校,須在學校進行教育活動的日子展示或升掛國旗;同時,增加大型公共文化及體育設施須在開放日展示或升掛國旗及區旗。
二、增加國家憲法日(12月4日)為須在指定地點展示或升掛國旗和區旗的重要節日,並規定由市政署管理的大型廣場和公園等公共地方亦須在重大慶典和節日展示或升掛國旗和區旗。
三、明確舉行升旗儀式時,須奏唱國歌,並規定在國旗升起的過程中,在場人士須面向國旗肅立、行注目禮或按照規定要求敬禮,不得作出有損國旗尊嚴的行為。
四、規定如舉辦活動期間展示或使用國旗和區旗,主辦者在活動結束後須收回或妥善處理現場的國旗和區旗。
五、增加對指定網站須使用國徽圖案的規定。行政長官辦公室、特區政府入口網、立法會、法院及檢察院的網站,以及行政長官指定的其他網站須在首頁顯著位置使用國徽圖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