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案】警破兩盜用信用卡集團拘十一人
司警查獲兩個涉及盜用信用卡資料的犯罪集團,昨日在多個地點合共拘捕11涉案男女,包括9名本地男女,一名越南男外僱及一名台灣女外僱。司警落案控以上述11人電腦詐騙及犯罪集團,案件今日下午移送檢察院偵辦。
一犯罪集團有4人被捕,包括3男1女。骨幹成員為楊姓女子,25歲,台灣外僱,公關。3名男子包括姓VAN,28歲,越南外僱,餐飲服務員;姓黃和趙,25和28歲,均為本澳居民及賭場員工。在今年10月初開始犯案。
第二犯罪集團有7人被捕,包括5女2男,全是本澳居民。5名女子姓宋、黃、林、冼及潘,20至34歲,當中宋女為骨幹成員,另外冼女為文員,潘女為客戶服務員,其餘3女全是學生。2涉案男子分別為甄某,26歲,系統分析員;楊某,29歲,運輸。他們在去年11月初開始犯案。
司警針對涉及盜用信用卡資料在網上消費的犯罪,成立特別專案小組調查,對涉及透過手提電話APPSTORE平台盜用信用卡資料的案件深入分析,並結合情報調查。
司警成功鎖定兩個犯罪集團涉及盜用信用卡資料,其中一犯罪集團涉及5名犯案男女,司警昨日展開拘捕行動,分別在鵝眉街、林茂堂,以及黑沙環的住宅單位和新口岸賭場,拘捕上述4人。
經查問,其中楊女為骨幹成員,她供稱在一線上遊戲認識兩名內地人,對方指可提供信用卡資料予她盜刷,每次盜刷可賺取約15元人民幣,之後有關人士更一次過提供約5,500元人民幣報酬,供楊女招攬下線。
楊女供稱,由於她的帳戶在盜刷信用卡資料後被封鎖,但因仍有大量信用卡資料須盜刷,之後招募了4名同事及朋友加入盜刷,其中3人為VAN、趙和黃某。
經查問,3人均供稱與楊女為同事,在她指示下利用相關信用卡資料盜刷,每筆盜刷楊女會給予30至40澳門元不等報酬,由今年10月初至本月中,共使用約17張信用卡,並成功盜刷120筆、涉及75,000澳門元款項,獲利約5,500澳門元,但楊女一直沒有支付報酬。
第二個犯罪集團涉及7名犯案男女,其中宋女為骨幹成員,她透過上線向內地犯罪集團主腦獲取信用卡資料後,再由本澳成員分散使用,透過手提電話APPSTORE平台利用盜取所得的信用卡資料充值,每筆盜刷收取約25澳門元報酬。司警透過學校安全聯網機制,昨日到涉案男女的住處將他們拘捕。
司警查獲兩個涉及盜用信用卡資料的犯罪集團,昨日在多個地點合共拘捕11涉案男女,包括9名本地男女,一名越南男外僱及一名台灣女外僱。司警落案控以上述11人電腦詐騙及犯罪集團,案件今日下午移送檢察院偵辦。
一犯罪集團有4人被捕,包括3男1女。骨幹成員為楊姓女子,25歲,台灣外僱,公關。3名男子包括姓VAN,28歲,越南外僱,餐飲服務員;姓黃和趙,25和28歲,均為本澳居民及賭場員工。在今年10月初開始犯案。
第二犯罪集團有7人被捕,包括5女2男,全是本澳居民。5名女子姓宋、黃、林、冼及潘,20至34歲,當中宋女為骨幹成員,另外冼女為文員,潘女為客戶服務員,其餘3女全是學生。2涉案男子分別為甄某,26歲,系統分析員;楊某,29歲,運輸。他們在去年11月初開始犯案。
司警針對涉及盜用信用卡資料在網上消費的犯罪,成立特別專案小組調查,對涉及透過手提電話APPSTORE平台盜用信用卡資料的案件深入分析,並結合情報調查。
司警成功鎖定兩個犯罪集團涉及盜用信用卡資料,其中一犯罪集團涉及5名犯案男女,司警昨日展開拘捕行動,分別在鵝眉街、林茂堂,以及黑沙環的住宅單位和新口岸賭場,拘捕上述4人。
經查問,其中楊女為骨幹成員,她供稱在一線上遊戲認識兩名內地人,對方指可提供信用卡資料予她盜刷,每次盜刷可賺取約15元人民幣,之後有關人士更一次過提供約5,500元人民幣報酬,供楊女招攬下線。
楊女供稱,由於她的帳戶在盜刷信用卡資料後被封鎖,但因仍有大量信用卡資料須盜刷,之後招募了4名同事及朋友加入盜刷,其中3人為VAN、趙和黃某。
經查問,3人均供稱與楊女為同事,在她指示下利用相關信用卡資料盜刷,每筆盜刷楊女會給予30至40澳門元不等報酬,由今年10月初至本月中,共使用約17張信用卡,並成功盜刷120筆、涉及75,000澳門元款項,獲利約5,500澳門元,但楊女一直沒有支付報酬。
第二個犯罪集團涉及7名犯案男女,其中宋女為骨幹成員,她透過上線向內地犯罪集團主腦獲取信用卡資料後,再由本澳成員分散使用,透過手提電話APPSTORE平台利用盜取所得的信用卡資料充值,每筆盜刷收取約25澳門元報酬。司警透過學校安全聯網機制,昨日到涉案男女的住處將他們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