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玉玲罪成 官:申請需與自身用途有關、若選項有限應用其他途徑
https://bit.ly/3xhGVhK
辯方稱涉案車輛疑被用作運送襲擊者及用作犯罪的武器,因此蔡玉玲需查出車輛負責人,屬於「交通及運輸事宜」。徐官不接納此說法,因運輸署是針對被告申請的用途,而任何人申請需與自身用途有關;強調被告申請目的是索取車主姓名及地址作採訪及報導,與「交通及運輸事宜」無關,因此裁定陳述為「虛假」。徐官又指,若申請書的選項有限,應該以其他途徑索取資料,例如書面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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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稱涉案車輛疑被用作運送襲擊者及用作犯罪的武器,因此蔡玉玲需查出車輛負責人,屬於「交通及運輸事宜」。徐官不接納此說法,因運輸署是針對被告申請的用途,而任何人申請需與自身用途有關;強調被告申請目的是索取車主姓名及地址作採訪及報導,與「交通及運輸事宜」無關,因此裁定陳述為「虛假」。徐官又指,若申請書的選項有限,應該以其他途徑索取資料,例如書面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