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係被捕手足 可能就快要坐有野想講
我見有好多被捕既手足同佢哋屋企人
好似唔太知要面對啲咩 所以想講返啲48小時要做咩
上庭既基本程序比佢哋聽
或者有咩唔明都可以留言問吓我 我盡答
48小時中屋企人/朋友可以做既:
1.接佢個陣準備定啲抹身濕紙巾同換既衫
2.可以喺48小時入邊買野比佢食
唔可以有骨、飲品、太多芡汁既野食
如果有汁既野 拎到入去其實會凍晒仲難食得落
3.準備一張八達通/散銀比佢
4.留意電話 律師/狗屋隨時會打比你接佢
5.準備定1萬現金保釋用(但多數都係1-5千)
6.如果狗屋叫你拎衫褲鞋比佢換,記住唔好有繩
上庭程序:
香港法庭分為
裁判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