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епост из: 香港蘋果日報
#港聞
【貼煽動仇官海報】男經理遭加控至8罪 首見「管有煽動刊物」
⚫️ 據悉與手機文宣相關
今年7月國安法首案被告唐英傑被判罪成後,41歲男經理涉張貼針3名主審法官的海報,被控2項展示煽動刊物罪,還柙至今。控方今(1日)加控4項展示煽物罪及2項管有煽動刊物罪,包括指被告管有48張數碼檔案形式海報,據悉與被告手機內的文宣相關。辯方表示今才知悉加控,需時閱讀及向被告解釋逾1,500頁的新文件。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押後案件至12月31日再訊,被告沒有申請保釋。此為2019年反修例運動後警方多次引用煽動罪以來,首次有人被控「管有」煽動刊物。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無合法辯解而「管有煽動刊物」,第一次定罪可判監禁1年和罰款2,000元,其後定罪可處監禁2年。至於「展示煽動刊物」,第一次定罪可處監禁2年及罰款5,000元,其後定罪可處監禁3年。
Source: CitizenNews 眾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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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無合法辯解而「管有煽動刊物」,第一次定罪可判監禁1年和罰款2,000元,其後定罪可處監禁2年。至於「展示煽動刊物」,第一次定罪可處監禁2年及罰款5,000元,其後定罪可處監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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