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епост из: 法庭文字直播台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陳(34) #提堂 (#1111柴灣 在公眾地方作出喧嘩的行為)
控罪:
在公眾地方作出喧嘩行為
案情:
2019年11月11日在柴灣道341至343號匯豐銀行外公眾地方作出喧嘩行為,不斷重複及持續地指罵警員,以及煽動人群阻礙警員,歷時約3分鐘,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不認罪❌
3名控方證人全是警員,無錄影會面片段
辯方指有2名交代證人
預審期:3日
案件押後至2020年11月20日東區法院0930第七庭進行中文審訊,控辯雙方需在3天前以書面形式提交承認事實。
期間以原條件保釋✅
#錢禮主任裁判官
👤陳(34) #提堂 (#1111柴灣 在公眾地方作出喧嘩的行為)
控罪:
在公眾地方作出喧嘩行為
案情:
2019年11月11日在柴灣道341至343號匯豐銀行外公眾地方作出喧嘩行為,不斷重複及持續地指罵警員,以及煽動人群阻礙警員,歷時約3分鐘,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不認罪❌
3名控方證人全是警員,無錄影會面片段
辯方指有2名交代證人
預審期:3日
案件押後至2020年11月20日東區法院0930第七庭進行中文審訊,控辯雙方需在3天前以書面形式提交承認事實。
期間以原條件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