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晚(3月31日)為8.31事件七個月,大批防暴警到太子站一帶聚集,其間截停一輛的士並拘捕車上3男1女,據報警方曾對被捕者說「型係要付出代價」。
警方今稱,4人當時高聲播歌及揮動旗幟,故以「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將其拘捕。
#抗暴之戰
【警方再濫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 大律師轟曲解法例行動荒謬】
https://bit.ly/2yitqEj
【8.31七個月54人旺角被捕最細12歲 的士揮光復香港旗「行為不檢」拘3男1女】
https://bit.ly/2QZIs8n
警方今稱,4人當時高聲播歌及揮動旗幟,故以「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將其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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