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епост из: 民間集會團隊 Hong Kong Civil Assembly Team
《欲加之罪 何患無辭》─ 民間集會團隊回應劉頴匡被無理檢控聲明
民間集會團隊發言人劉頴匡先生於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九日被警方拘捕,律政司現正式落案起訴劉兩項罪名: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拒絕服從警務人員的命令。案件於今日下午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劉的保釋申請獲批,延至本年四月十四日再訊。民間集會團隊對律政司的無理檢控表示極度遺憾,並對警方的濫捕予以最強烈的譴責。
本團隊一貫以「和理優」的宗旨為原則,強調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第二十七條而享有的集會自由;團隊亦秉承和平、理性、優雅的公民質素,為民間舉辦多次和平集會,實踐集會與言論自由的權利。
是次劉的被捕全屬無理,對其指控只是欲加之罪,實屬莫須有。當天集會已按警方要求有多於100名糾察當值,事發時,集會範圍內亦一直和平、有秩序。當警方強行要求終止集會時,劉已順應警方要求,隨即宣佈終止集會,糾察亦指示人潮盡快離開及解散。如今對劉的控罪實在令人費解。這次橫蠻無理的檢控,只是更加顯出港共政權存心打壓言論自由,更反映出公安條例這條殖民地惡法早已淪為政權打壓異己的工具。
日後,民間集會團隊亦會繼續舉行各種活動,誓不向強權低頭,皆因步往公義的道路從來都是崎嶇的,而這塊微細的絆腳石,並不會磨滅團隊抗爭的決心。我們誓必咬緊牙關走下去,並廣邀同路人與我們同步過冬。
與此同時,本團隊亦懇請香港人亦不要忘記其他正在還押或將接受審訊的手足。縱使現時寒風凜冽,魑魅魍魎橫行,我們始終相信唯有互相擁抱,齊上齊落,繼續各種抗爭方式,才能繼續燃點希望的燭光。
光復香港,時代革命。
五大訴求,缺一不可。
民間集會團隊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一日
民間集會團隊發言人劉頴匡先生於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九日被警方拘捕,律政司現正式落案起訴劉兩項罪名: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拒絕服從警務人員的命令。案件於今日下午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劉的保釋申請獲批,延至本年四月十四日再訊。民間集會團隊對律政司的無理檢控表示極度遺憾,並對警方的濫捕予以最強烈的譴責。
本團隊一貫以「和理優」的宗旨為原則,強調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第二十七條而享有的集會自由;團隊亦秉承和平、理性、優雅的公民質素,為民間舉辦多次和平集會,實踐集會與言論自由的權利。
是次劉的被捕全屬無理,對其指控只是欲加之罪,實屬莫須有。當天集會已按警方要求有多於100名糾察當值,事發時,集會範圍內亦一直和平、有秩序。當警方強行要求終止集會時,劉已順應警方要求,隨即宣佈終止集會,糾察亦指示人潮盡快離開及解散。如今對劉的控罪實在令人費解。這次橫蠻無理的檢控,只是更加顯出港共政權存心打壓言論自由,更反映出公安條例這條殖民地惡法早已淪為政權打壓異己的工具。
日後,民間集會團隊亦會繼續舉行各種活動,誓不向強權低頭,皆因步往公義的道路從來都是崎嶇的,而這塊微細的絆腳石,並不會磨滅團隊抗爭的決心。我們誓必咬緊牙關走下去,並廣邀同路人與我們同步過冬。
與此同時,本團隊亦懇請香港人亦不要忘記其他正在還押或將接受審訊的手足。縱使現時寒風凜冽,魑魅魍魎橫行,我們始終相信唯有互相擁抱,齊上齊落,繼續各種抗爭方式,才能繼續燃點希望的燭光。
光復香港,時代革命。
五大訴求,缺一不可。
民間集會團隊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