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呼籲: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香港法例第374章) 第38條(2),任何人作出以下行為,均會被視為不小心駕駛:
在道路上駕駛車輛時,如無適當的謹慎及專注,或未有合理顧及其他使用該道路的人,即屬本條所指的不小心駕駛。
無論你有咩藉口,#犯法就係犯法。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香港法例第374章) 第38條(2),任何人作出以下行為,均會被視為不小心駕駛:
在道路上駕駛車輛時,如無適當的謹慎及專注,或未有合理顧及其他使用該道路的人,即屬本條所指的不小心駕駛。
無論你有咩藉口,#犯法就係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