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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徒與黃絲既分別在於
暴徒唔一定支持黃色經濟圈,暴徒勇於執行正義;黃絲唔會做輸民意既行為,例如裝修,獅鳥,勇武等。而暴徒?佢哋信奉住一個理念
『沒有一個罪行可以不被打擊,當法律制裁不了侵犯權益的人,就要由人民執行正義。』
而我,自認係一個暴徒,其實我唔明暴徒又如何?最起碼我哋有轟轟烈烈咁鬥過爭取過。
依一刻我哋被定義為暴徒,唔緊要,係因為我哋未贏,只要我哋贏咗就係革命家。既然我哋唔再相信現今香港既司法制度,咁點解又要介懷依套司法制度定義我哋嘅身份?
好對唔住,2014年我哋係黃絲,到2019年6月我哋依然係黃絲。
記得曾經有人問過
『你是要選擇戴上面具成為一個舉世的戰神;抑或選擇苟且偷生成為一個徹底的懦夫?』
我哋唔奢望自己會變成一個舉世嘅戰神,但我哋絕對唔會苟且偷生!
我哋願意犧牲我哋十年自由
換取全香港人嘅希望
你哋願意犧牲一日時間
行出嚟俾我哋見到你哋嘅希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