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епост из: 學生動源公告頻道
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於本月27日被警方以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1條拘捕後,未能獲准保釋,案件於今早9時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鍾翰林被正式落案控告一項「分裂國家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以及涉嫌兩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
鍾申請保釋,控方反對,總裁判官蘇惠德聽取陳詞後拒絕保釋,即時還押十星期,直至一月七日,下午兩點半,西九龍裁判法院三號庭再訊。
如有進一步消息會再作更新。
鍾翰林被正式落案控告一項「分裂國家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以及涉嫌兩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
鍾申請保釋,控方反對,總裁判官蘇惠德聽取陳詞後拒絕保釋,即時還押十星期,直至一月七日,下午兩點半,西九龍裁判法院三號庭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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