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епост из: APS Channel 全民自發加零-
所有人也在暴動?
政權從不喜歡清楚交代涉嫌暴動的「行為」或「動作」,堅持任何人身處涉嫌暴動「場面」就是參與暴動,最多會從衣著推論某人是否示威者,他們完全否定人類的基本人生自由。
有法官曾在法院中這樣問到:由軒尼詩道一號至馬師道,是否所有人都是暴動?
靠裝束、衣著、出現地方,是否足夠推斷就是暴動?
案發時,現場有沒有非示威者成為關鍵之一。
透過盤問,警員會供稱「無留意」、「唔記得」、「暴動現場點會有市民」,這些毅進仔的答案。現實是有人會追著影水炮車,也有人站在路邊“並無”被警員驅散,“食花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這些人是自由而合法的存在。
程序是否公義?
有警員供稱因為現場混亂,所以在沒有警誡下就拘捕被告。另有警員以為被告「走甩」,沒有在被告面前,當場展示所謂檢獲的證物。更有部分被告在被捕後身體多處受傷,其中有人頭皮撕裂要縫四針,這些行為反映警員很可能違反《警察通例》,他們從不是客觀的第三隻證人。
違反《警察通例》代表甚麼? 證人是否誠實可信?是否插贓嫁禍?
「插贓嫁禍」的例子有,透過閉路電視片段,發現警員和被告未曾出現前,已有所謂的“一枝圓柱物”跌在地上,與警員到場後彎身拾物的“證物”吻合。
所謂的攻擊性武器,沒有證物相、沒有化驗,沒有寫在記事簿上、沒有放進防干擾證物袋、沒有標籤來源、沒有找警員見證。這反映的就是可能「插贓嫁禍」,警員從不是客觀的第三隻證人。
整個警隊違反程序已是常態,「插贓嫁禍」不斷發生。
程序常有出錯,證據錯漏百出,若果法庭仍然選擇接受這些證據……法治已死,又再多一實證。
政權從不喜歡清楚交代涉嫌暴動的「行為」或「動作」,堅持任何人身處涉嫌暴動「場面」就是參與暴動,最多會從衣著推論某人是否示威者,他們完全否定人類的基本人生自由。
有法官曾在法院中這樣問到:由軒尼詩道一號至馬師道,是否所有人都是暴動?
靠裝束、衣著、出現地方,是否足夠推斷就是暴動?
案發時,現場有沒有非示威者成為關鍵之一。
透過盤問,警員會供稱「無留意」、「唔記得」、「暴動現場點會有市民」,這些毅進仔的答案。現實是有人會追著影水炮車,也有人站在路邊“並無”被警員驅散,“食花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這些人是自由而合法的存在。
程序是否公義?
有警員供稱因為現場混亂,所以在沒有警誡下就拘捕被告。另有警員以為被告「走甩」,沒有在被告面前,當場展示所謂檢獲的證物。更有部分被告在被捕後身體多處受傷,其中有人頭皮撕裂要縫四針,這些行為反映警員很可能違反《警察通例》,他們從不是客觀的第三隻證人。
違反《警察通例》代表甚麼? 證人是否誠實可信?是否插贓嫁禍?
「插贓嫁禍」的例子有,透過閉路電視片段,發現警員和被告未曾出現前,已有所謂的“一枝圓柱物”跌在地上,與警員到場後彎身拾物的“證物”吻合。
所謂的攻擊性武器,沒有證物相、沒有化驗,沒有寫在記事簿上、沒有放進防干擾證物袋、沒有標籤來源、沒有找警員見證。這反映的就是可能「插贓嫁禍」,警員從不是客觀的第三隻證人。
整個警隊違反程序已是常態,「插贓嫁禍」不斷發生。
程序常有出錯,證據錯漏百出,若果法庭仍然選擇接受這些證據……法治已死,又再多一實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