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殖民惡法「煽動意圖」 上宗案例遠至1952年 不符人權法要求
作者:黃啟暘 - 腸(法夢成員)
全文:https://bit.ly/33MiDxP
中西區區議會主席、民主黨鄭麗琼今日凌晨被警方登門拘捕,指涉轉貼警員資料,觸犯《刑事罪行條例》第10條禁止具「煽動意圖(seditious intention)」的作為或文字。
法夢成員黃啟暘撰文指,根據英國普通法案例,「煽動罪」成立的必要條件是意國煽動暴力。
香港上一宗涉及此罪的案例,遠至1952年。黃啟暘指,本條違反《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殖民時期嚴酷的法律規定明顯已不可能再在香港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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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bit.ly/3bCWL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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