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刚刚,虎丘法院的法官给我打电话了。
感谢互联网,感谢微博,感谢自媒体时代,我居然有了点“第四权”。
她解释说确实给我家的地址发过材料,但可能因为地址不够精确,不知道为什么“被退回”了,我保证从来没有收到过任何来自法院的快递和邮件,所有记录都可以查。
她说因为华人文化对我进行起诉,要求我赔偿他们的“名誉损失”,他们提供了担保,所以对我进行“财产”保全,程序上没有问题。
我虽然不是法律专业人士,但也做了一些功课,今年3月18号,最高法出台了“诉前保全”新规,诉前保全的条件还是非常苛刻的,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了——在“情况紧急”的时候,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我问她为什么可以在没有通知我本人的情况下,可以对我进行“财产保全”?我存在任何“紧急情况”吗?我是老赖吗?我是失信人吗?我转移过资产吗?我有外国国籍吗?我有出国倾向吗?……都没有,只怕华人文化的股东们才有某些情况!
她说,对我进行部分“财产保全”,也是根据最高法的精神,可以加快“诉讼和调解”进程……
我不是法律专业人士,我也不完全了解最高法的精神,我只问了一句——是不是以后所有大公司大企业大资本在和普通人的法律纠纷中,都可以来一个“财产保全”,让普通人焦头烂额寸步难行?
长此以往,企业和资本就是法庭上的“必胜客”啊。
她没有回答,只是说“你觉得目前封了微信支付账户对你生活有什么影响,可以写材料给我们法院反映,你可以对对方进行起诉,起诉他们侵犯你的权益……”
说实话,这位法官态度很好,人很客气,我也尊重她,也尊重法律。
但总觉得,哪里不太对?@中国长安网 @最高人民法院
没关系,我除了热情和斗志一无所有,但是偏偏时间特别多,我愿意打这个官司,输赢无所谓,我就要亲身体验一下,法律到底是为谁服务的。#可以随意对普通人财产保全吗?##华人文化##微博新知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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