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上个月发生以虚假理由索取财物的行为后,时隔不到一个月,又出现了新的敲诈手段。行为人假借在教师浴室“意外摔倒”之名,故意制造事故并以此索要医疗费用。初期我们认为属个别行为,仅在内部提醒教师提高警惕。然而,随着事件多地蔓延,敲诈范围持续扩大,已严重扰乱正常教学环境及市场秩序。
为此,我们决定公开涉事人员的照片与视频资料,以正视听,并提醒广大教师群体提高防范意识。同时也严正警告相关人员,立即停止一切违法敲诈行为,切勿继续一意孤行、挑战法律底线。
我们在此郑重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意制造虚假事故、以欺诈手段谋取他人财产的行为,已涉嫌违法,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常州新龙生态林对任何破坏本地市场秩序、侵害教师权益的行为,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并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我们呼吁所有从业人员提高警惕,遇到类似情况请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并报警,共同维护一个公平、安全、诚信的教学与服务环境。
常州新龙生态林常州新龙生态林管理组2025年5月14日